2009年6月11日下午2时,本所代理的一美国独资公司诉营销总监高某劳动争议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
美国某独资公司系从事商务中介信息服务的公司,与营销总监高某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公司根据高某请求将高某辞退,引发劳动争议。此案起诉到法院后,美国公司向都城律师事务所求援,都城律师所指派经验丰富的执行主任马志刚律师作为该公司的代理人代理本案,同时,都城律师所又专门成立了为本案提供法律支持和后援的法律项目组,为本案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本案因具有涉外因素,加之双方语言不同及对合同条款理解存在差异,审理起来十分困难,双方当事人均从不同角度对本案作出了阐述。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此案未最后作出判决。
近一时期来,各种劳动争议案件增多,都城律师所的劳动争议专业律师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帮助。今后,都城律师所表示将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的力度,为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更多便捷的服务。
发布时间 0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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