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刚,男,200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任北京市都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并当选为第八届、第九届北京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第八届市律协青工委委员、第九届市律协宣联委委员、第九届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首届朝阳区律师协会律师代表、青工委副主任。
其先后为北京青年杂志社、北京天元奥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宏森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星艺联播睿文化交流中心、北京由甲申文化交流中心、山东富桥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曾参与办理的部分典型案例有: 二00五年协助天一化工集团并购山东源丰农药有限公司,次年协助该集团募集资金4000万元。 二00六年协助完成北京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山东单县2.3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 二00七年协助北京驰骋五金集团并购山东达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X县县委副书记受贿、挪用公款案,辩护意见二审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被告人获从轻量刑。 韩海鸥贩卖毒品案,作为辩护人,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法院认定的贩毒数量从2500余支杜冷丁减为800余支,使被告人免获死刑。 上海申通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龙飞发业有限公司出资纠纷案的代理中,挽回了出资方上海申通700余万元的损失。
联系电话:13910159719
邮箱: malvshixinxiang@163.com
|